建行后支行行长获刑后上诉被驳回,前领导也入狱年
来源:湘财Plus
因不服有期徒刑四年半的一审判决,建设银行玉门支行原行长雒玉亮提起上诉,结果被驳回。雒玉亮大学毕业进入建设银行工作,十年间从业务员升至支行行长,却在上任7个月时突然被查。湘财Plus注意到,雒玉亮的前领导张森此前上诉也被驳回,建行后支行行长获刑后上诉被驳回,前领导也入狱年其因受贿、违法发放贷款、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被判刑十五年。
据酒泉市纪委监委8月9日发布的文章披露,2024年1月,肃州区人民法院对建设银行玉门支行长原行长雒玉亮违法发放贷款、洗钱案作出一审判决,判处雒玉亮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,处罚金10万元。一审宣判后,雒玉亮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,7月24日,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△建设银行。
简历显示,雒玉亮今年37岁,大学本科学历,管理学学士,2012年7月参加工作,供职于建设银行,先后担任酒泉分行三级业务员、肃州支行营业室三级业务员、酒泉分行营业室三级业务员、二级业务员、公司业务部二级业务员、客户经理等职务。
2016年9月,入职四年的雒玉亮被提拔为玉门支行副行长,不到两年,他又被调回酒泉分行任业务部副总经理。2022年5月,刚过35岁的他再次获提拔,出任玉门支行行长。让人意外的是,2023年2月,雒玉亮突然宣告被查,此时距他上任行长仅7个月。
2023年4月,雒玉亮受到开除党籍、公职的处分。通报指出,雒玉亮身为国有金融企业领导干部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,用于炒股;经常参与赌博活动;违规向他人发放巨额贷款,给国家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;帮助他人收受大额贿赂。
被双开9个月后,雒玉亮涉嫌犯罪问题进入诉讼环节。经法院审理查明,雒玉亮担任酒泉分行公司业务部业务员、客户经理期间,连续三年向某公司违法提供黄金租借业务及流动资金贷款共计4.5亿元;2016年至2017年,雒玉亮根据酒泉分行原行长张某安排,将本人亲属名下的银行账户提供给张某指定人员,用于存入受贿款项100万元并代为保管,后根据张某安排将其中60万元转给他人。
法院审理认为,雒玉亮违反规定发放贷款,造成特别重大损失,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;为贿赂犯罪所得提供资金账户并转移资金,构成洗钱罪,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,处罚金10万元。
上述提及的张某即建设银行酒泉分行原行长张森,他也是雒玉亮的领导,先于雒玉亮被查。简历显示,张森1965年1月出生,在职大学学历,工商管理硕士,1987年加入建设银行,从临夏州分行营业室职工做起,先后担任临夏分行副行长及甘南分行、临夏分行、酒泉分行行长等职务,2018年起调入甘肃省分行住房金融业务部。
2022年1月,张森退出管理岗位,转任甘肃省分行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高级专员。仅半年后,他以酒泉分行原行长的身份宣告被查。同年12月,张森被双开。通报指出,张森存在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包括当官经商两不误,与他人合伙经商办企业;盲目追求营销业绩,违规向他人发放巨额贷款;违反行业禁令,多次违规向他人出具金融票证;靠金融吃金融,以各种形式收受信贷客户财物,数额巨大。
2024年1月2日,肃州区人民法院对张森受贿、违法发放贷款、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案作出一审判决,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,处罚金90万元。湘财Plus注意到,张森一审宣判的时间与雒玉亮是同一天,其同样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,同样被裁定驳回,维持原判。
张森与雒玉亮的违法放贷罪均为上述提及的向某公司提供4.5亿元的黄金租借业务及流动资金贷款。张森还索取他人财物、非法收受他人财物380.23万元,违反规定先后三次为他人出具保函,累计金额1.7亿元。
以上述判刑时间计算,如无特殊减刑情况,雒玉亮的刑期预计到2028年左右,其大概率会被终身禁止进入银行业。张森的刑期则要到2039年左右,此时他已经74岁。